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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在行动|优化数字营商环境 助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时间:2021-11-09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传统营商环境相对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营商环境成为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改革议题,是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二十国集团(G20)大阪峰会数字经济特别会议时指出,“我们要营造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不能关起门来搞发展,更不能人为干扰市场。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中国愿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保持市场开放,实现互利共赢”。去年11月及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及数字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倡导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力,为亚太经济复苏注入新动力。”“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数字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包括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营商环境,也包括面向和适应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创新发展需要的新型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是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数字营商环境是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而产生的,优化与数字经济发展适配的数字营商环境,有利于激发数字经济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调动数字经济领域创业创新热情,积蓄发展新动力新潜能。全球各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围绕数字营商环境的前瞻布局才刚刚开始,各国只有抓住了这个机遇,才能持续保持和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是更好参与数字经济全球价值链的重要途径。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逆全球化”和民粹主义抬头、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加速演进叠加影响,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正在深度调整,本地化、区域化、分散化和数字化的趋势更加明显。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将有效提升“后疫情时代”全球各国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巩固优化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的分工地位。
       三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是促进数字经济包容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为更多人提供可负担起的数字网络接入以及数字化的金融、健康、教育等服务,解决妇女和边缘化群体在普惠和平等的数字化进程中面临的障碍,有助于数字红利普惠共享,有助于全面实现数字经济包容可持续发展。
       二、G20经济体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研究发现
       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包括数字支撑体系、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数字市场准入、数字市场规则、数字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的关键影响因素。
       (一)数字支撑体系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基石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流、物质流和资金流加速重构,亟需与之相适应的数字支撑体系。数字支撑体系既包含数字基础设施,也包含智慧物流设施和电子支付设施等内容。从现有情况看,一国的数字支撑体系越强,往往数字营商环境更优。韩国、加拿大、英国、日本的互联网渗透率达到90%以上,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韩国、英国、德国“过去一年使用互联网支付账单的比例”(2017年统计)超过半数。这些国家也是数字营商环境较好的国家。
       (二)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成为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必选项”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既是新动力,也是新生产要素。各国在优化数字营商环境过程中,既重视公共数据开放,也将数据安全摆在日益重要的位置。2021年8月,英国政府颁布了一揽子数据措施,希望抓住数据产业机遇,促进经济与贸易增长,完善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美国、欧盟、英国等经济体此前也纷纷发布了各自的数据战略。发展中国家后来居上,在数据安全保护立法上动作频频。中国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数据安全法》。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运营商有义务获得公民同意才能在互联网上传播其个人数据。
       (三)数字市场准入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核心和关键
       随着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相应的市场准入体系也应当及时改革和调整,更好地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G20经济体普遍采取了“一业一证”等简化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的措施,为创业创新、增加就业等提供了有力支撑。比如,日本民宿只需要一个宿泊证,欧美网约车大多只要一个平台证。美国大部分州承认网约车服务的合法性,并引入了交通网络公司的概念来区分网约车和巡游车。中国不断扩大数字市场开放,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四)数字市场规则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当务之急”
       数字经济时代,由于平台的出现,企业和市场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对平台的责任、平台上商家的权利与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英国创新“市场调查”这一监管方式,先后发布《数字比较工具市场研究》《在线平台和数字广告:市场研究中期报告》《解锁数字竞争:数字竞争专家小组报告》。德国将自己视为数字市场反托拉斯法监管的先驱,联邦卡特尔局发布了《大数据与竞争》《在线广告》《消费者权益和比较网站:需要采取行动》等多份报告。中国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保护数字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五)数字创新环境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基本保障
       良好的数字创新环境需要不断提升国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印度ICT领域高等教育毕业生占所有毕业生的比例较高,全球约40%的软件技术与开发领域的自由职业者都在印度。2020年1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新的《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建议对一系列现有的知识产权工具进行升级以使其适应数字时代的要求。2021年7月,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总部发布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21(方案)》,提出未来要实现以“绿色”“数字”为主轴的、面向社会的创新创造,并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
       三、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总体来看,数字营商环境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数字经济时代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将成为未来各国重点关注的优先事项。
       (一)进一步建设完善数字支撑体系
       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覆盖,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探索以可负担的价格扩大高速互联网接入,鼓励所有国家让互联网接入成为发展和增长举措的核心。鼓励多种手段促进电子商务跨境贸易便利化,如无纸化通关、数字认证的互认、电子支付和网上支付等。
       (二)同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保护
       加强政府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积极拓展数据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驱动数据开发利用。倡导各国就数据产权、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等数据开发利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分享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激发数据价值和活力。加强数据安全政策法规交流,提升公民的数据安全意识。
       (三)积极放宽和优化数字市场准入
       坚持包容审慎的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治理规则,优化事前准入制度。简化优化网约车、在线教育等行业市场准入制度,放宽数字产品市场准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着力优化准入流程,推进“网上办”“指尖办”“一网通办”,实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和不见面审批,提高市场准入便利性。
       (四)构建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体系
       贯彻实施数字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数字消费者保护法,促进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实施社会主体协同监管机制。优化全产业链竞争生态,维护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权益。强化国际交流和研发合作,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建立适应平台经济发展、顺应灵活用工形式的劳动标准体系。
       (五)营造良好的数字创新环境
      各国应将数字创新环境建设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以构建数字创新友好环境作为培植创新的土壤,积极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引导性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数字技术研发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人才和资源,推进数字技术产学研用合作。强化劳动者数字技能培训,培育更多、更高质量的数字领域高端人才。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信息政策所